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沱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十八条 【国家立法权的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乡(民族乡、镇)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不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责茹下:立法权。依居现行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共同行使立法权;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