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通知公告首页>当前位置: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发布日期:2019-08-19 09:19 浏览次数:1193 来源:市民政局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190805).doc打印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
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社会团体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一章 总则 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得违背
北京科技记者编辑协会章程一章 总则 一条 本团体定名为:北京科技记者编辑协会(英文名称是:Beijing Science Journalists Association, 缩写 BSJ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