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军衔制产生于20世纪初的清朝新军。此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几个时期实行的军衔制,基本上都是在清末军衔制基础上的发展和沿革。
根据兵役法,自1999年后,军士军衔等级和专业军士、军士长的称谓自行取消。士官军衔重新设定为6级,称谓由低到高为,初级士官:士官、二级士官;中级士
而现在的美军之所等级森严,其悠久的军衔文化,可以说是起了关键作用。 美军军官军衔分为3类11级,分别是将级:五星上将、上将、中将、少将、准将;校级:上校、中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