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由国家按照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以国有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让与土地使用者,并
经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
区财政局、区住房建设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区工务署、盐田街道办、盐田规划资源局2018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